2011年8月6日 星期六

【十年政綱】十七、民主

凌晨2:54

民主

壹、趨勢與挑戰
  
台灣民主發展的進程,歷經打破黨禁、報禁、解除戒嚴、終止動員戡亂、中央民意代表全面改選、總統直接民選,到完成史上首次政黨輪替及實施公民投票,逐步從威權走向民主。民主先進們的犧牲奉獻,打拼出傲人的民主成就。
  然而,台灣民主制度在形式上雖已初具規模,實質上卻未臻完善。例如,立委選制歷經變革,卻造成「票票不等值」,國會無法展現真實民意;人民雖可集會遊行,但相關法令卻存在諸多不當限制;公民投票制度雖已立法,卻成為「鳥籠式公投」,嚴重侵蝕直接民主;一黨專政體制雖已走入歷史,卻仍缺乏公平的政黨競爭環境,尤其是遲未建構不當黨產處理機制,無法將威權時期執政黨利用特權積累的數以千億計的資產「還財於民」,轉型正義亦無法全面落實。這些都是台灣民主亟待解決的舊問題,也是新挑戰。

    此外,民主價值不僅未能完全反映在政治制度上,也未能在政府運作中落實。台灣雖幾經政黨輪替,但與成熟的民主社會仍有落差,不僅黑金政治、樁腳政治猶存,更因制度缺陷,導致諸多攸關人民生計的重大決策流於黑箱作業,無法真實反映多數人民意志。台灣作為現代化的國家,必須將民主落實於政府治理中,其內涵包括人權保障為核心的制度設計、多元價值的參與式民主機制、符合公益與正義的資源分配、及透明的政府決策過程。政府運作倘若欠缺民主治理的精神,將使國家發展走向由政黨、官僚、財團等少數既得利益者把持,公民社會的聲音也會遭致埋沒。 

全球化的民主浪潮,促使台灣民主發展向前推進,然而新興民主國家的經驗提醒我們,民主政治發展的軌跡並非直線式前進,稍有不慎即可能產生停滯、倒退或逆流的現象。台灣深受歷史環境影響,外有中國政經力量的威脅與挑戰,內有國家認同及威權遺緒糾葛。因此,如何鞏固與深化民主,是台灣必須嚴肅面對的課題。



貳、核心理念

現代化政府的角色,應是透過民主機制,建構符合公平正義理想的幸福社會;而此一民主機制的建構,應以「多元民主」、「永續民主」與「民主治理」為核心理念。
「多元民主」的精神,是包容及尊重各種不同的思想與表現,讓多元的價值自由發展,確保少數及弱勢的聲音與權益。「永續民主」的意義,在於政府決策不僅要對當代人民負責,更要對後世子孫有所交待,以貫徹世代正義,鞏固人權保障。「民主治理」的價值,在於政府施政應遵循人民意志,以人民的幸福感為依歸,並理性探討與制定公共政策,提升社會的互信,確保民主憲政的運行不墜;更應透過完善的制度設計、公民社會的推展、法治觀念的培養等全方位改革,鞏固與深化民主價值。

參、政策主張

一、 健全民主憲政
1.   落實人民主權原理,確保台灣主權的完整性與獨立性。
2.   推動憲政改革,落實保障人權的核心價值。
3.   依據權力分立的憲政精神,建立權責相符的中央政府體制,健全行政、立法、及司法的制衡關係,避免權力集中所可能產生的危害。
4.   降低不合理的修憲門檻,使憲法能隨環境變遷常保彈性與活力。

二、 強化民主參與
1. 強化人民參與決策程序,並落實政府資訊公開制度,以強化民間監督政府的能量,確保人民知的權利。
2.        提升行政效率及效能,落實政策執行,強化公共課責。
3.      保障人民充分表達意見的自由,廢除集會遊行法許可制等具有違憲嫌疑的相關規定。
4.        尊重住民自治,體現地方自治的民主精神。
5.        推動18歲參政權,擴大人民政治參與。

三、 修正公投制度
1.       降低公民投票法中提案、連署及通過等違反民主精神的門檻,使公投制度合理可行。
2.       公民投票法之主管機關應為中央選舉委員會;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應予廢除,防杜政治力戕害直接民主。
3.        制定行政部門將重大社會爭議政策交付人民公投的相關規範。

四、 改革國會選制
1.        調整立委選區及行政區劃分,解決票票不等值現象,落實公平選舉精神。
2.       改革立委選舉制度,參採德國聯立式兩票制的精神,以政黨票決定政黨國會席次比例,促使國會席次能反映真實民意。

五、 規範政黨政治
1.        制定政黨法,要求政黨財務公開,維護政黨公平競爭。
2.       禁止政黨直接或間接經營、投資營利事業,政黨經費來源僅限黨費、政治獻金與政黨補助金及其孳息。
3.        制定政權輪替交接相關法律制度,以穩定民主政治運作。
4.        修正政治獻金法,使政黨對候選人的經費補助透明化。

六、 健全媒體生態
1.        確保媒體的民主性、多樣性與自主性,防止媒體的產權集中化。
2.       維護公共電視的獨立自主,防止政黨的介入操縱,並傳播公民社會的多元民主價值。
3.        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維持政治中立,避免媒體管制淪為思想檢查。
4.        禁止不當的媒體置入行為,確保媒體的公共性。

七、 推動轉型正義
1.       設立轉型正義委員會,持續還原歷史真相,並公佈相關檔案,釐清歷史責任。
2.        在各級教育中重現歷史真相,培育歷史記憶,落實轉型正義理念。
3.        制定「政黨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將不當黨產返還國家,為全民共享。



5 Responses to “【十年政綱】十七、民主”

真心的朋友 提到...
2011年9月5日 凌晨4:20

"台灣主權的完整性與獨立性"--

希望民進黨能清楚闡明這句子的意思。與“中華民國”有甚麼不同?是否隱含台獨的意思?

民進黨應該就台獨的課題給人民一個明確的交待。這麼重大的事,絕對不能含糊其詞,也不能混過去,讓各人自己詮釋。那是不負責任的。


真心的朋友 提到...
2011年9月5日 清晨5:06

朋友,你刪我的留言刪得好快哦!太沒人格了。


IWT 提到...
2011年9月5日 晚上7:03

真心的朋友

競選總部除了人身攻擊、謾罵、用詞過當會警告,但我們不會刪文,BLOGGER現在留言會要求輸入字詞驗證,如果沒有正確輸入就無法留言。
也感謝您與我們建議,謝謝!


MING JEAN 提到...
2011年9月23日 下午4:16

改革立委選舉制度,參採德國聯立式兩票制的精神,以政黨票決定政黨國會席次比例,促使國會席次能反映真實民意---我覺得應該明定把現行 5% 門檻, 改成 2% (113* 2% = 2 席). 才能反映真實民意, 並爭取親民黨 台聯及其他小黨之支持


jmsj 提到...
2012年1月8日 晚上9:40

與“中華民國”有甚麼不同?是否隱含台獨的意思?

國民黨的“中華民國”只用在台灣內部、是不是一個騙人更糟的獨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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