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10日 星期三

【十年政綱】十三、性別

凌晨2:48

性別

壹、 趨勢與挑戰

台灣雖然推動性別平等有年,並從2006年起正式實施性別主流化政策,但不可諱言,女性在政治參與、教育文化、就業與升遷、薪資與所得及人身安全等等方面,仍然受困於不平等的處境。女性需求仍未得到國家社會充分支持,導致不(晚)婚、不(少)育,演變為少子女化的困境。此趨勢若無法逆轉,五十年後高齡人口將超過總人口的四成,社會將難以存續。

低生育率只是結果,需要去面對的挑戰是它背後的原因。女性生育率與就業率呈現正相關,注重女性需求的高度發展國家如北歐,其生育率已逐漸回升,而這顯示面對少子女化問題的關鍵之一,在於建立一個平衡工作與家庭的性別平等環境,讓女性能夠兼顧家庭角色及自我實現。

就工作與家庭的平衡而言,一項關鍵性因素在於托育制度。我國托教服務高度營利化,以學齡前機構托育為例,營利機構提供的服務量比例高達七成,價格昂貴且品質無保障,導致家長的經濟負擔沉重,更使得兒少未能自幼得到充分的、良善的照顧和啟發,侷限了創造力與人格的發展。由於欠缺平價普及的托育服務,使選擇婚育的女性被迫離開職場,這在婚姻和就業不穩定的時代,易使其家庭和子女陷入貧窮。

另一項關鍵在於女性勞動參與及經濟能力的提升。目前除了不平等的家庭照顧及家事負擔,剝奪了女性出外就業的機會之外,包括女性主要職種的低薪化、浮濫的外籍監護工制度剝奪女性照護與家事服務的工作機會、職場薪資結構明顯的性別差距、以及家庭財產繼承不公平等,種種因素皆限制了女性的經濟活動能力,也使身為主要高齡人口的女性,面臨了嚴峻的老年貧窮問題。

不良性別關係及窳陋制度交織而成的負向循環,已經嚴重威脅社會的存續,這使得推動「性別主流化」的工作更顯急迫。當今國家面臨的重大挑戰之一,在於能否建立一個能夠實現性別平等的機制,於各個領域和層面的公共事務決策上,評估其性別意涵,使得社會上多元的性別族群能夠均等受益。在機制的健全之外,女性的公共事務決策參必須大幅提升,對不同性傾向的認識與保障必須持續強化,以使性別多元的價值能貫穿整體國家政策。





貳、 核心理念

家庭和社會能否生生不息的關鍵因素,端在國家制度和性別關係能否因應新時代的需求。國家應該將國民生命基本需求的滿足視為責任,提供托育與照護服務,並確保就業與經濟安全,維繫個人與家庭基本生計,公平分配及高效能運用有限的社會資源。

前述理念架構應透過性別主流化機制,轉化為具體政策,包括促進性別與階級平等、形塑社會團結、創造女性生育率與就業率的雙高、提升家庭經濟與生活品質,並藉著對於女性就業的支持與兒童托教的投資,解除貧窮的世代循環與國家勞動力的瓶頸。此外,更應致力於促進社會所有面向的性別平等,包括政治參與、教育文化、就業、升遷與薪資、經濟安全、人身安全、健康醫療等,並落實性別平等教育。

參、 政策主張

一、 提升女性參政與兩性共治
1.  積極促進各級政府首長、部門主管及民意代表等公職與委員會委員的任一性別比例不低於三分之一。
2.    強化行政院及直轄市、縣市性別平等委員會的決策及政策推動功能。
3.  培力女性,提升其問政能力及性別意識,並鼓勵基層女性參與社團、地方公共事務及村里長、基層民意代表選舉。

二、 強化友善女性就業環境
1.  制定以女性主體福祉為考量的女性就業、經濟與福利政策,支持及促進女性參與勞動與經濟活動。
2.   積極減少就業市場的性別歧視,鼓勵企業建立性別友善職場。

三、 推行照顧公共化
1.  以「普及共享,容納弱勢,促進就業」為原則,逐步建立平價、普及、優質的公共化托育系統(包含保母托育、幼兒園、課後照顧)與長期照顧系統,支持男女國民兼顧就業與家庭,並提供各地居民非低薪的公共托育與照顧工作機會。
2.   提升托育及照顧系統的服務品質,落實工作人員的權益保障。

四、 打造友善生活空間
1.   打造女性安全並安心的生活環境,落實女性人身安全保障。
2.  全面檢討公共空間設計,加強大眾運輸服務、公共設施與城鄉建築對女性的友善程度。

五、 推動家庭民主化
推動家庭性別關係的改善,加強男女平等分擔家務育兒責任、男女平等就業、男女平等繼承財產等觀念的落實,使不同性別皆有自我實踐的權利。

六、 尊重不同性傾向者的人權
1.   促進社會尊重不同性傾向者的人權與自由,並強化國民對性別多元的認識。
2.   打造性別多元友善文化提升職場與校園的性別平等。
3.  強化公務員對性別多元的認識,作為決策與施政的基礎。各級政應檢討修正各項法律、政策及行政中的相關歧視性作為。

七、 實踐性別主流化價值
1.  政府部門應落實性別主流化,針對所有法案、政策、方案檢視其對男性與女性的不同含義,務使男女兩性均等受益。
2.   性別主流化工作應有明確的財務人力分配,並應監督進度。
3.  於各級政府建立民主審議機制,暢通政府縱向及橫向行政管道,結合社會各方意見與資源,以細緻實踐性別政策。



7 Responses to “【十年政綱】十三、性別”

提到...
2011年8月24日 晚上9:50

「六、 尊重不同性傾向者的人權:」

請看右列網站:http://www.wretch.cc/blog/lesway/23898880

希望蔡英文不要又是個開芭樂票的人,不過她的說法也僅止於「空泛的論述」,請她加入:
(1)任內通過同志婚姻合法化。
(2)任內制定反歧視法,並將性傾向納入反歧視的條款中。
(3)任內實施性別教育從小推動。
(4)認同性權即是人權。

「七、 實踐性別主流化價值:」只提到「務使男女兩性均等受益。」,陰陽人就不該受益嗎?


Getlucky 提到...
2011年8月24日 晚上10:16

樓上的
這是政綱, 就是"綱要"
你提的那些是屬於政策白皮書的部分
莫心急, 好菜會慢慢一盤盤端出來 ^^
何況, 這是民進黨的十年政綱, 還需要全代會的通過
蔡主席的政策白皮書才會是總統候選人的政見細目


playgamenow 提到...
2011年9月28日 凌晨3:21 作者已經移除這則留言。

playgamenow 提到...
2011年9月28日 凌晨3:54

(重編)
>各級政府首長、部門主管及民意代表等公職與委員會委員的任一性別比例不低於三分之一。

又是這個政策
難道不知道這個政策絕對是個錯誤政策嗎?

應該用其他的方法輔助讓答案成為自然比率
而不是用這種強求的方法
這就像棒球隊強迫女性至少要占全員的三分之一以上一樣
或者說任何科系的男女比例至少要3比1

我的意思是說
什麼職位由什麼性別參與根本無關緊要
重點應放在有沒有辦法真正的發展出一個人的特長
而不是性別不同的人數相等就是"公平"


Unknown 提到...
2011年12月22日 凌晨3:57

加入同志政策確實有其必要


彧夔 提到...
2011年12月26日 清晨6:49

雖然現實上大家總把婦女與家庭連結在一起
但是這種想法是偏頗的...
難道男人不需要平衡工作與家庭?

再來就是性別平等的重心,
應該已經不能只是著重於生理男性與女性,
而是要把更多的比重放在性傾向上,
這樣才能加速性別平等的促成。

美國總統歐巴馬甚至把同志致策作為他的重點任務之一
http://www.whitehouse.gov/lgbt
這是美國白宮位同志族群所架設的網站,
有如此規模,顯見同志政策已經勢不可檔。

俗言道:誰能抓住先機,誰便能占有優勢。

個人淺見,供作貴黨參考。


IWT 提到...
2011年12月26日 下午6:34

彧夔
謝謝您提供寶貴的建議與方向,我們會轉交給候選人及相關幕僚參考,並作為未來性別政策的施政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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